用户名:
密码:
注册
110首页
加入收藏
天津西青区 刘顺律师
咨询热线: 18622505…
首页
在线咨询
律师介绍
一对一咨询
法律咨询
成功案例
法学文集
律师随笔
律师相册
即时通
律师随笔
对交通事故的个人建议
作者:
刘顺
律师 时间:
2010年09月10日
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,当事人应当采取合理的抢救措施、及时报警、保护现场、通知保险公司,以免因延误时间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无法认定或难以认定,并在事故发生地就近的医院对受害人进行抢救,以免延误最佳治疗时机。
作为受害人,应当到交通大队及时调取驾驶员基本信息、车主基本信息和保险公司的基本信息,准确确定被告和第三人,为以后的调解和诉讼做准备。
分享到:
QQ空间
新浪微博
人人网
开心网
腾讯微博
搜狐微博
网易微博
更多
律师资料
详细>>
刘顺律师
电话:
18622505…
我的精采回复
更多>>
车祸赔偿问题
交通事故理赔
肇事者无证驾驶+酒后+驾驶假牌照且制动不合格车辆+逆行+肇事后逃逸至伤者抢救无效死亡,如何定罪
劳动纠纷
最近访问
刘顺